
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投向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蒙能清洁能源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
公告依据 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
等有关规定以及《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2024 年第 1 号)》等
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及回收资金情况
本基金现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两座陆上风力发电场,分别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
头市固阳县的华晨风电项目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的恒润一期风电
项目,合计装机容量为 149.5MW。本基金发起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起人”或“蒙能集团”),原始权益人为内蒙古恒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内
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发行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
露了发起人拟将净回收资金全部用于 1200 万千瓦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
能源基地项目。
本基金首发最终募集资金 10.674 亿元,发起人已按相关规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基础设施 REITs 回收资金使用填报系统完成备案。通过本基金发行,发起人获得净
回收资金约 32,153.16 万元。
三、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发展战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消纳新举措,根
据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原募投项目投资节奏变化情况,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蒙能集团
拟调整工银蒙能清洁能源 REIT 净回收资金的投向。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督管理机构就变更回收资金用途和使用比例履行了报备程序,
说明了拟变更回收资金用途和使用比例的情况。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变更后预计使用计划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
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 32,153.16 万元 0 万元
(原募投项目)
济新能源项目 0 万元 32,153.16 万元
(新募投项目)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用途和使用比例已按照发改投资〔2024〕
收资金使用方案调整报告,调整后的净回收资金用途与使用比例符合有关要求。
本次变更用途和使用比例后的净回收资金将全部用于 200 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
互济新能源项目,该事项仅涉及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份额持有人无直
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
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https://www.icbcubs.com.cn)咨询有关详情。
六、其他说明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公告相关内容已经本基金发起人确认。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
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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